(八)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虽有问题但不足于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一)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由江川县纪委监察局派员监督。 监督电话:0877-8011802 四、报名咨询电话 江川县教育局人事股:8011829 江川县教育局 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