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调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三)面试 面试分讲课和答辩两部分。 (1)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两个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分值占面试总成绩的90%; (2)答辩题目现场抽取,面对评委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分值占面试总成绩的10%; (3)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对笔试、面试合格者,由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应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调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六)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调聘岗位要求,考察进入考核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提交的实际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做录用。 (七)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开调聘咨询电话:0351—7562399 7560739 公开调聘监督电话:0351--756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