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时间:7月24日9:00—11:00,地点:青龙职教中心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知识及教育学原理分别命制一套综合试卷。小学、校点、音体美及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知识,命制一套综合试卷。 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不安排查卷。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划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划定范围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说课。 7月24日下午4:00在青龙教育网、县教育局公开栏内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说课人员名单。 2、面试 时间:7月25日上午7 :00开始,地点:青龙职教中心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说课范围:高中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小学文化课及校点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小学阶段语文教材;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小学阶段相应学科教材;幼儿教师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和平出版社(大班)教材;教材考生自备。 应聘人员面试说课成绩采取外聘评委打分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分。说课成绩当场公布,说课合格分数为60分,说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3、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50%。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7月26日上午10:00,在青龙教育网、青龙教育局公开栏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7月26日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及分组与拟聘人员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 若某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说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历高的考生优先;③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说课取其成绩高者。 (五)考核(7月27日-7月28日) 考核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7月29日) 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空腹)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7月30日-8月3日) 拟聘人选在青龙教育网、县教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八)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我县公办教师同样管理,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暂不入编,人事档案进入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在教师编制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纳入编制内管理。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由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监察局共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笔试、面试均外聘专家,成立评委组,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2、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在考试前对招聘岗位做适当调整,届时向社会公告。 3、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补聘名额分岗位依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①伪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 ④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4、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青龙教育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5、考核合格拟聘人员,按所报同类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 6、被聘用到农村小学及幼儿园的教师,3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5年内不得调入县城或县外。 7、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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