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城关地区中小学补充教师的意见。为解决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保证城关地区各中小学秋季学期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教师数量,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考调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考调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选拔出符合学校工作需要的各学科优秀教师,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原则和程序 本次考调工作在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试教、专业测试、政审、确定拟调人选、公示、行文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共111名,其中高中教师35名,初中教师58名,小学教师13名,特教学校普通专业教师5名。具体职位详见《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高中教师面向县内外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考调;初中、小学和特教学校普通专业教师面向本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正式教师考调。 (二)报考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鉴别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比较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3、报考教师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市级及以上名师、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舞蹈教师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本人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职位一致。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其他报考条件见《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处于党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2、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3、离岗进修尚未毕业的; 4、未任课的; 5、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6、不符合《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中各学科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3、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收取报名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和报考学校职位要求的其他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 3、经所属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属教育管理中心管理的学校的,须教育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的《报名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方县教育局网站下载打印)。 4、外县教师的《报名表》须具有所在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不能提交所在单位、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须承诺于试教前补交,未交的不能进入试教环节)。 每位考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学科报考,同时报考几个学校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费不退。 各学科开考最低比例为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计划职位数。取消考调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凭缴费收据在准考证发放当日到原报名收费处退回报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