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由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试教、专业测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1、笔试(闭卷考试)。 考调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必备的公共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试题总分100分。根据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进入试教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7月23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2、试教。 试教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30日 试教地点见《试教准考证》。试教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专业测试。 进入试教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笔试、试教、专业测试结束后,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同一职位进入政审的末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先按试教成绩高的进入政审,试教成绩也相同的,再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 外县考调人员必须在8月4日前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提档函,在8月9日前将个人档案及政审资料送到大方县教育局。 政审工作由各报考学校组织实施,大方县教育局审核把关,各考调学校必须于8月12日前将政审结果报县人社局。 考调学校应成立政审工作领导小组,由3人及以上组成,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政审材料,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进一步核实考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出政审结论,提出拟调意见。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声誉的言论,怂恿、参与妨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活动的。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3、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从事第二职业的。 4、不服从学校安排,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影响较差的。 5、提供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6、其他经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定不合格的。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选。 八、行文调动 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方县教育局网站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署真实姓名举报反映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查实不宜调聘的,取消调聘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方县教育局联合行文调动到拟调学校。 考调人员在调入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考,不得提出申请调动和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自动离职的,三年后方可提取个人档案资料。 考调人员原所聘的专业技术职称要根据调入学校的空岗情况重新考核聘任。 九、在整个考调过程中,各学科在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本次考调相关信息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十一、纪律要求 严格做好试题、评委等信息的保密工作。参加考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考调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考调人员在公开考调工作期间,有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其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考调期间设举报电话: 0857-5232646(大方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咨询电话: 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一:大方县2014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二:报名表.doc 大方县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0日 更多相关信息: 小编推荐: 官方微信 woshigwy QQ交流群 23808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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