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口簿(户主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相关证明原件。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符合毕业条件、暂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籍贯、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现档案存放地、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进入现单位时间、报考职位等基本信息,明确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的,须同时加注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报考时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必须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如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必须出具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离职证明、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就业、临时就业(人事档案不在临时就业工作单位存放)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具体要求见审核表说明。
7.退役士兵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的,须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籍贯、任村(社区)干部起止时间及所在单位、现是否在职、考核情况等信息)。
9.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注明接收入党、转为正式党员时的党支部及时间,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10.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表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1.招录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推荐阅读公告: 如有报考、选岗、领取备考资料和了解课程的需求,可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微信添加“德德师兄”进行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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