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注册  

考德上公培 设为首页 立即收藏 网站导航

网校 建筑 | 医学 | 财会

教师 | 留学 | 其他

40004-20005

视频专题活动YY频道备考公务员考试微信号:woshigwy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牛师指导 > 申论 > 申论热点 >

2013年7月时事评论:如何看待“同工同酬”?

来源:时事一点通时间:2013-07-03 13:49考德上公培V

如何看待“同工同酬”?

时事评论背景: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今日起将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对此,很多人满心期待,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新法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乱象,但要实现同工同酬,在实际中操作起来很难,仍然“任重道远”。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同工同酬

目前,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

实际操作中,部分单位将派遣用工当长期员工使用,但派遣员工与本企业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社保缴费基数差别大,劳务派遣已经“变味”,损害了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这一现象引发社会关注,而二元用工体制下“按身份分配”的现象也被炮轰了多年,却至今未见改变。

针对这一不合理现象,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全国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11年达到约3700万人,占到国内职工总数的13.1%。其中,国企和政府机构中雇有大量劳务派遣人员。越是公众眼中的“好单位”,越是要讲编制的“铁饭碗”,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待遇差别越大。

至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是否拯救了“临时工”,专家指出,《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工跟大众习惯称的临时工不完全一样,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工同酬既是前提也是必须。公众对同工同酬满怀期待的同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究竟能否确保同工同酬的实现,很多人心里都没有底。


有分析人士指出,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同工同酬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有难度。“同工”这一概念,这可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在一个单位,同工者才有可比性,但一般劳务派遣工大多只提供一些临时性岗位,缺乏可比性。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实现同工同酬必将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admin)

课程名称 主讲师资 课时 试听 报名
公务员封闭班 田亚东等 7天8晚 —— 报名
公务员成公密训营 牛师团 15天15晚 —— 报名
一级建造师 牛师团 —— 报名
二级建造师 牛师团 —— 报名
会计证 牛师团 —— 报名
初级会计师 牛师团 —— 报名
证券从业资格 牛师团 —— 报名
临床执业医师 牛师团 —— 报名
临床助理医师 牛师团 —— 报名
执业护士资格 牛师团 —— 报名

教材热销榜

1最新版公务员省级联考标准试卷《申论
1
2最新版公务员省级联考标准试卷《行政
3《密训课堂系列面试半月谈》
4《考德上密训课堂系列教材》全5本
5《密训课堂系列之公共基础知识》
6密训课堂系列行测之数量关系+资料分
7《密训课堂系列行测之常识+言语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