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22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23房间(青县城乡服务中心二中心) 联系人: 吴宝明 电话:0317—4022030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25日下午5:3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23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6、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要求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招聘录用办法 1、为体现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原则,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相同学科相同试卷的办法。 2、笔试,即报考幼儿师范学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考生同时进行笔试。报考相同学科不同岗位的考生采用同一试卷考试。 3、面试,即根据报考岗位先进行幼儿师范学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乡镇中学考生面试,待幼儿师范学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乡镇中学面试完成后,再进行乡镇小学幼儿园考生面试。幼儿师范学校报考音乐、语文、体育,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乡镇中学报考语文、数学、外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幼儿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本人的报考志愿,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与报考乡镇小学相同学科的考生统一排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乡镇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选择,考生被确定为某岗位拟录用人选后,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学校,综合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两科,考试内容为教学各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若某个岗位报名人员达不到该职位应招聘人数的规定比例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试卷命题、判卷、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纪检全程监督的方法。 (4)笔试成绩在青县人力资源网站和公示栏发布。同时公布幼儿师范学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学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乡镇小学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待幼儿师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乡镇中学面试完成后,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幼儿师范学校、城区中小学和乡镇中小学说课内容:幼儿师范学校说课内容范围如下:舞蹈,民族舞(哪个民族不限);音乐,视唱琴法各占50%;教育心理学,《学前心理学》(第二版);语文,《语文教程》(第二版);体育,内容为幼儿体育游戏。中学为初中二年级各学科教材,小学为各学科六年级教材。说课的教材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准备。说课的课题由评委统一选取,并由考生自行抽签确定。满分为100分。准备时间:1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由评委根据说课人员的外表仪态、板书设计、说课情况、普通话水平等现场打分。凡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幼儿教师面试方式:为幼儿教学相关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三项:简笔画、键盘、舞蹈。每项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由评委根据考生技能完成情况现场打分。每项技能测试成绩均为100分。三项成绩相加后除以三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若某个报考岗位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参加幼儿师范学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学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8月30日,到人社局223房间领取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乡镇小学幼儿园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于幼儿师范学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学面试结束后再确定,请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届时人社局将通知进入乡镇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到人社局223房间领取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说课的评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教师担任,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5)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一并纳入体检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一并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