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8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备环境空气、水、噪声、土壤、生物等9大类共221个监测项目的监测能力,能独立开展109项饮用水全分析。现有监测业务用房732平方米,固定资产2200万元,仪器设备160余台(套),目前已形成了由业务、技术、质控、管理四个模块合理搭配的工作布局。因为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量矛盾突出,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同意,根据工作需要,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能熟练操作电脑。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由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8日 3.报名要求。报名和资格初审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电子档,并将相关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 a.填写《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信息表》; b.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c.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d.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荣誉证书、等级证书等)扫描件; 4.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初审资格合格者于3月9日至12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半)携报名资料原件到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办公室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笔试。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资格。 三、考试 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本人应在接到体检反馈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3.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街道社区调取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招聘对象。 4.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培训 (一)签订聘用合同及试用 经招聘程序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例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购买相关保险。试用期一个月,首签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需经双方同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接受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接受上岗前相关培训。 (三)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六、联系方式 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周渺峰电话:13974432528 电子邮箱:zjjhb@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中路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下载>>> 1.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2.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信息表
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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